湖北省民政厅对8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处罚
来源: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 日期:2026-04-09
经调查,湖北逸龙崖柏文化博物馆等8家全省性社会组织(详见附件)存在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参加社会组织年检的情况,违反了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以及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,依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、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》第十条、《湖北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》第四条以及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,本机关决定对以上8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。
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,现依法公告送达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以上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逾期即视为送达。
如以上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,可以在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;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,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本机关地址: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99号
联系部门:湖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
联系人:朱亚,电话:027-50657148
附件: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
湖北省民政厅
2026年3月30日
附件
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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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单位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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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湖北逸龙崖柏文化博物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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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湖北当代孝文化研究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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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湖北楚天现代艺术研究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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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湖北会计进修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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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湖北省高等院校科协工作研究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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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湖北省油菜产业协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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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湖北省墙体材料行业协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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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湖北省楚仁慈善基金会 |
来源:湖北省民政厅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