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省民政厅拟撤销19家社会组织
来源:河北省民政厅 日期:2019-11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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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查,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,违反了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》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、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。依据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》第十条之规定、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,本机关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。
因无法与下列19家社会组织取得联系,现依法公告送达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和《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》,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厅领取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和《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》,逾期即视为送达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三十一条、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,当事人可于收到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起3个工作日内到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,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,当事人可于收到《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》起3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提出听证,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。
特此公告。
处罚机关地址:石家庄市翔翼路69号
联系电话:88615477
河北省民政厅
2019年10月29日
拟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
河北省医药会计协会
河北省农业生态科技协会
河北省老干部关心下一代成长研究会
河北省金银花行业协会
河北省文史资料研究会
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学会
河北省第二次人才资源开发协会
河北省绿化树种培育种植协会
河北省钢管行业协会
河北省冶金企业联合会
河北省民营企业家(政协委员)联谊会
河北省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
河北省中学生体育协会
河北省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
河北省兔业协会
河北省经济传媒促进会
河北梅奥生殖健康研究中心
河北天成耳鼻喉科研究所
河北亲亲妇幼健康养护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