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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检总局抽查60批次树脂镜片产品 不合格8批次

来源:质检总局网   日期:2017-09-14


近日,国家质检总局通报2017年第2批树脂镜片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,共抽查了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福建等4个省、直辖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树脂镜片产品,有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。
        本次抽查依据GB 10810.1-2005《眼镜镜片 第1部分:单光和多焦点镜片》、GB 10810.3-2006《眼镜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第3部分:透射比规范及测量方法》、GB 10810.5-2012《眼镜镜片第5部分:镜片表面耐磨要求》、QB/T 2506-2001《光学树脂眼镜片》等标准的要求,对树脂镜片产品的球镜顶焦度偏差(主子午面一)、球镜顶焦度偏差(主子午面二)、柱镜顶焦度偏差、光学中心和棱镜度偏差、材料和表面的质量、镜片直径有效尺寸偏差、镜片直径使用尺寸偏差、基准点最小厚度、耐磨性、折射率、色散系数、可见光透射比τV、平均透射比(紫外光谱区)τSUVA、平均透射比(紫外光谱区)τSUVB、防紫外性能τmax(λ)(明示指标)、阻燃性、抗冲击(明示指标)、标志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        抽查发现,江苏晨远光学眼镜有限公司、江苏天目光学有限公司、江苏鸿威光学有限公司、丹阳市正阳光学有限公司、江苏精岩光学眼镜有限公司、临海市盛盈光学眼镜有限公司、临海市金利马光学眼镜有限公司、临海市英舒眼镜有限公司等企业的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,涉及到镜片直径有效尺寸偏差、折射率、色散系数、防紫外性能τmax(λ)(明示指标)、抗冲击(明示指标)、标志项目。